白象 “多半” 商标争议:一袋方便面引发的文字信任危机
来源:第一食讯 | 作者:第一食讯 总编 波哥 | 发布时间: 2025-06-07 | 1561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白象 “多半” 商标争议:一袋方便面引发的文字信任危机,#白象多半桶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#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。

曾被视为“国货之光”的白象,因一桶面饼含量110克的方便面陷入信任危机。其包装上标注的“多半袋/桶”字样与“大分量,倍满足”标语引发消费者质疑,有消费者指出,该“多半袋面”的面饼含量仅比普通款多了25克。

随着消费者质疑声此起彼伏,#白象多半桶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#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。

第一食讯总编辑表示,这场看似简单的“文字游戏”,已悄然揭开了食品行业商标使用与消费者认知之间的深层矛盾。



消费者的困惑:“多半” 到底是什么 “半”?

面对消费者疑问,白象食品消费者服务热线客服回应,明确表示“多半袋面中的‘多半’确为白象注册商标”。

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白象“多半袋面”和“多半桶面”产品包装袋显示,“多半袋面”“多半桶面”旁标注着“大分量,倍满足”字样,且“多半”右上角带有“®”注册商标标识。

为何一个商标会引发如此广泛的争议?关键在于“多半”二字的特殊性。在汉语语境中,“多半”天然与“数量超过一半”挂钩,而方便面作为“克重敏感型”商品,消费者往往第一眼就会关注分量。

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幽律师指出,当商标词汇与产品属性产生天然关联时,消费者易将商标视为对产品特性的承诺,这可能引发认知偏差的潜在风险。若消费者因误解商标“多半”的含义(如认为其暗示产品克重或成分占比)而购买产品,实际却与预期不符,是否构成企业误导宣传及需承担法律责任,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:

一是若“多半”仅作为商标名称(如“多半方便面”),且未在广告或包装中明示与克重、成分相关,一般不构成直接误导;

二是若企业将“多半”用于宣传语(如“多半是牛肉”“多半克重”),但实际含量或克重不符,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;

三是若商标设计或整体包装暗示产品特性(如在“多半”旁标注“超值装”),可能被认定为间接误导。



商标注册的 “合规” 与 “合理” 之争

从法律流程看,白象“多半”商标的注册并无明显瑕疵。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,“多半” 商标于 2018 年核准注册(第 30 类,含方便面),商标局审查时认为其非行业通用名,且通过使用可能获得“第二含义”(即消费者将“多半”与白象品牌绑定)。

但争议的核心在于:当“多半”与“袋面”组合使用时,是否超出了商标的规范使用范畴?

此外,第一食讯在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,除了申请多个含“多半”的相关商标,白象还曾申请“多半桶”和“多半袋”两个商标,这两个商标均因“易误导”被驳回,如今拆分注册“多半”并与“袋面”连用,这动机和意图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本是一场消费者认知与品牌“心机”的较量。

王律师解释,正规商标使用应为 “商标 + 规范商品名”(如“白象牌方便面”),而“袋面”并非正规商品名称表达,如此连用,并非规范的商标使用方式。

这种组合导致消费者在京东等平台搜索“多半”“多半袋”等关键词时,直接显示白象产品,表明该商标使用方式已在客观上导致消费者将“多半袋”视为产品属性描述而非商标。这种实际消费场景中的认知混淆,强化了误导性使用的证据链。



商标使用的 “擦边球” 风险:从误导到违规有多近?

这场争议背后,隐藏着多重法律风险:

诚实信用原则的挑战《商标法》要求商标使用遵循诚信原则。白象明知 “多半袋” 等商标因误导被驳回,仍通过组合使用 “多半 + 袋面” 强化分量暗示,可能被认定为 “滥用商标权”。

虚假宣传的认定争议白象包装上 “大分量,倍满足” 的文案与 “多半” 商标形成组合暗示,若实际增量未达消费者普遍理解的 “多半”(如超 50%),可能触犯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此前某品牌 “加量 50%” 宣传因实际仅增 30% 被罚,便是前车之鉴。

消费者知情权的隐性侵害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企业需真实披露产品信息。当消费者因 “多半” 一词产生分量期待,而实际体验存在落差时,这种 “期待与现实的断裂” 可能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,2024 年食品类投诉中 “分量不符” 占比近两成,此类争议已成为维权热点。



争议背后的行业警示:诚信才是最硬的 “商标”

白象的争议并非孤例,近年来,“千禾0”酱油、“壹号土”猪肉、“120W”充电器等“心机商标”层出不穷,许多消费者也曾表示单看包装,自己也很容易被商家绕进“文字迷宫”最终掉进消费陷阱。

这折射出一个行业共性问题:当企业过度依赖 “文字营销” 构建竞争壁垒时,往往容易忽略消费者最本质的需求——透明与真实。

在第一食讯记者走访市场时,成都一位年轻妈妈的话颇具代表性:“给孩子买食品,我更看重配料表和实际分量,花里胡哨的名字不如一句‘真材实料’让人放心。”

这话或许道出了消费者的心声:在这个信息过载的时代,比商标更重要的,是企业对诚信的坚守。当 “多半” 不再是分量的模糊暗示,而成为 “足斤足两” 的品质承诺时,争议自然会烟消云散——而这,需要的不是法律技巧,而是对消费者最朴素的尊重。

值得庆幸的是,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市监管理总局发布了 5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,其中一项直指“0 添加”——不允许再使用“不添加”“零添加”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,这或许是市场规范化的新探索。

 

一袋方便面引发的商标争议,本质是商业智慧与消费者信任的博弈。商标法的终极目的,不是让企业学会 “钻语言空子”,而是引导品牌用真诚换真心。正如律师所言:“最好的商标,永远是刻在消费者心里的口碑。”

当企业愿意把精力从 “玩文字” 转向 “做产品” 时,或许才真正找到了长久留住消费者的 “正确打开方式”。